這會兒辜仲諒你倒成了大慈善家  之前我們看報紙的人都是傻子嗎?http://how9999you.pixnet.net/blog/post/271656536

陳玉珍陪越方如去日本4次兼報公帳旅遊 叫辜仲諒用(紅火案)回台特偵組做偽證羅織陳水扁總統的罪名     陳玉珍是越方如好友 (陳玉珍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按月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的賄款,予以護航,同時涉嫌洗錢。)  越方如陳玉珍在東京停留兩天,往返辜仲諒日本住處四次 

陳玉珍是越方如好友 (陳玉珍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按月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的賄款,予以護航,同時涉嫌洗錢。)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7%8E%89%E7%8F%8D     

........

 

商業週刊
關鍵13天:辜仲諒返台內幕
商業週刊 更新日期:"2008/11/26 16:27" 文/林瑩秋、江元慶、溫建勳
步出私人專機VJS656的那一刻,辜仲諒還是被註銷中華民國護照的「通緝犯」。

那一天阿扁被收押,24小時不到,檢察官在東京密會辜仲諒…..13天後一架專機,飛抵桃園機場。辜仲諒回來了!他提了什麼要求,讓情勢大逆轉?為何一樁土地案,讓通緝犯變回銀行家?

步出私人專機VJS656的那一刻,他還是被註銷中華民國護照的「通緝犯」。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上接近十點,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專機,低調從東京回到桃園機場,結束七百二十天的逃亡日子。

然而,各界不解:既已選擇逃亡,辜仲諒為何要回來?

事情發展的急轉直下,關鍵就在於十月二十日,辜仲諒的叔叔、台泥董事長辜成允主動向特偵組坦承,在龍潭購地案中,他送了四億元「佣金」給扁家,而把案子轉介紹給他的就是辜仲諒。辜仲諒與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說好,他只是依約依購地進度分批執行匯錢。

辜成允開的第一槍,不但把整個辜家兩房與扁家的政商關係,一次全部攤開,而且龍潭案,一連串的矛頭轉向辜仲諒,辜仲諒為何是中間人?他和陳水扁家是什麼樣的關係?為何又要轉介給辜成允?而全案八十億元轉介的五%佣金四億元,他知道嗎?

特偵組既然從辜成允口中得知辜仲諒的角色,自然也希望能循著辜仲諒這條線,找到扁家的線頭,讓案情有所突破。

檢調緊鑼密鼓一天一天收網,十月二十四日,檢方出手。在特偵組大動作搜索中信、開發金、元大三大金控後,主動約談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見過大風大浪,身經百戰的他,進入特偵組依然很鎮定,而且很進入狀況的表示:「我要他(辜仲諒)回來,他就一定會回來,但他到底做了什麼事?你們要辦他什麼案?我並不知道!」

不過,當特偵組一路攤開各種匯款及龍潭購地案的紀錄,據轉述,當辜濂松聽到、看到這麼多東西,臉色大變,有好幾分鐘說不出話來。

此時,特偵組打出「企業自首可以免刑」,意即如果去日兩年的辜仲諒此時願意回來,而且對各界最關注的扁家受賄及海外洗錢等案有所貢獻的話,或許可以讓通緝不得歸的辜仲諒,反有脫身的機會。就是這場密談,埋下辜仲諒回台的伏筆,而有之後的「辜仲諒返台關鍵十三天」。

十一月十一日,前總統陳水扁因多案涉嫌收賄及貪污,被聲請羈押。這一天,當陳水扁聲押後被漏夜偵訊時,聲押庭破天荒開了十一個小時,直到十二日清晨七點多才裁決羈押。但主要的聲押檢察官中,越方如在凌晨四點鐘就悄悄退席,由朱朝亮頂替。

這位女檢察官越方如,在阿扁案中主要偵辦「二次金改」。當時兆豐金就是在二次金改政策下,被各方最覬覦的合併對象,覬覦者包括中信金,才會引發後續大風雨。她對於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紅火案十分熟稔。在這麼重要的聲押過程中,越方如竟然先行退席?

其實,因為她佈局的另一線索正在開展。檢方兵分兩路,因為扁案必須突破更重要的關鍵人,而辜仲諒顯然是關鍵的最後一塊拼圖。於是,就在檢方收押陳水扁的二十四小時內,她束裝前往日本,密訪的對象就是住在日本郊區,東京都世田谷區上野毛車站一帶的辜仲諒。

越方如在東京停留兩天,往返辜仲諒日本住處四次,希望在辜身上盡速找到答案,讓扁案也能迅速偵結。而收押陳水扁後,特偵組偵辦扁案的壓力,頓時也給了辜仲諒「解套通緝犯身份」的談判空間。

在上野毛的住宅中,辜仲諒提出回台自首的三個條件:第一,不限製出境;第二,不上手銬;第三不收押。至於交保金不管多少,他都沒有意見。

一個逃亡海外的通緝犯,為何返抵國門可以不被羈押?而且也沒限制居住範圍?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莊柏毅指出,一般通緝犯因為已有逃亡事實才會被通緝,所以就訊後,多數都會收押,但辜仲諒這個案子,明顯是雙方談好的特例,而且沒有限制住居,能夠在報備下出國探視兒子,更是特例中的特例。

鴻建法律事務所律師鄧翊鴻也表示這不常見,「是辜仲諒對特偵組辦案有貢獻,雙方有默契,事先安排好的!」

不過,法律賦予檢察官這項權力的裁奪權。基於辦案的急迫性,特偵組為了換取辜仲諒的更大合作可能,給予相當的禮遇。

兩天的東京密會,雙方雖然各自攻防,但知情人士表示,最後還是達成三項默契協議:一不收押,二不限製出境,三是辜仲諒涉及的六案並陳,共同審理。

雙方取得共識後,越方如即刻飛回台灣,佈局關鍵人物辜仲諒的回台。

一位法界人士因此形容:辜仲諒律師採取的策略應該是,把辜仲諒和中信金幹部,在「紅火案」中被檢察官指控的背信行為,解釋成「是為了行賄」,如此一來,就能讓整個案子完全翻盤,靠著做證扁家收賄,將原本看似無解的背信罪,從中找到解方。

檢察官的策略,與辜仲諒的盤算,在「扁家收賄案」上找到了交集。因此,雖然辜仲諒銬著手銬踏進特偵組,歷經十二個小時的偵訊,但是,最終結果卻是依雙方「東京密會」的協商默契,照劇本一路演出到底。

這晚十一點零五分,在偵訊十二個小時後,他被以一億元交保。辜仲諒終於回到兩年未踏進的台北士東路千坪豪宅中,依習俗吃了一碗豬腳麵線,度過他生命中最關鍵的一天。

困擾他兩年的通緝犯身份被解套了,這是辜仲諒回台的第一步。同時他也帶回兩大影響:一,前任元首涉嫌收賄案的突破;二,中信金控兩年前意外受挫的接班問題,也可明朗化。

風風雨雨中,辜仲諒回來了,通緝犯變回銀行家。此刻,全台灣大概沒有誰敢說,不認識辜仲諒了。接下來,漫長的司法之路才正開始。

 

.................

 
 

扁案英犬「越方如」 涉洩案情給陳玉珍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20121124102

【壹電視報導】特偵組偵辦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款一案發現,高檢署另一名女檢座越方如,疑似透過管道協助陳玉珍,刺探偵辦進度,目前也被特偵組列為共犯。 

7年索賄鐵證全都錄 電玩大亨扳倒明星女檢

時報周刊/楊肅民

 

最高檢察署「正己專案」再次開鍘,這次鍘的卻是自己人。原本被視為檢察長明日之星的陳玉珍,犯了江湖大忌,幫電玩業者護航索賄,期間長達7年,金額更高達數千萬元。陳玉珍雖喊冤,強調她沒拿錢,是遭挾怨報復,但電玩業者施永華不僅提出7年來的行賄提款證據,並通過特偵組測謊,陳玉珍還是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遭羈押的女檢察官。

「特偵組這次辦自己人,其實和之前辦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案如出一轍。檢舉人陳啟祥出錢,找林益世護航當「土地公」,林益世後來獅子大開口,陳啟祥被逼狗急跳牆反撲。陳玉珍案也是一樣,施永華找她當「土地婆」,施出了事找她幫忙,卻被開口要三成,氣得出面爆料,「豈非林益世案翻版?」法界人士分析說。

辦大案,抓要犯,陳玉珍在螢光幕前滔滔不絕,充滿自信。她涉貪,讓許多人嘆息,跌破眼鏡。但資深檢警人員卻說:「她是膽大妄為。」一位資深辦案人員指出,在警界文化中,對初入行的菜鳥,都會耳提面命:「電動玩具店千萬不能碰!」因電動玩具店是固定的,業者行賄找土地公包庇的時間很長,遲早會東窗事發。

陳玉珍包庇的電玩店,在六年間被警方抄查了二十餘次,說明基層員警根本不太敢碰,所以業者以超過一般給基層派出所包庇的行情價,找上了陳玉珍;每月十五至二十五萬元,將陳玉珍當超級土地婆供養。但業者施永華也不是省油的燈,為了搯住陳玉珍,他刻意保留了七年來所有行賄的銀行提款記錄,一舉扳倒這位檢察系統的明日之星。

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十時,特偵組組長林豐文指揮檢察事務官,直接到高檢署傳喚陳玉珍到案。

「陳玉珍出事了!」和陳玉珍私交甚篤的前特偵組檢察官越芳如,看到好友被帶走,趕緊跑到檢察長辦公室向顏大和報告。一時之間,高檢署人員進進出出,大家也搞不清楚狀況,只是一聽到出事的人是陳玉珍,很多人都不敢相信,直呼:「這怎麼可能?」

陳玉珍遭電玩商人施永華纏上多年,高檢署同事是知情;她也展開反擊,提告要恢復清白。大家認為她態度那麼強硬,應是受到委屈,沒想到還是栽在陳年老案裡。

陳與先生分居
一年近十次出訪大陸

最令人唏噓的是,只見她父母氣急敗壞地趕去法院關心,獨不見一直被人稱羡的另一半──老公蕭丁苑,這才發現夫妻已分居了。有人嘆,難道陳玉珍的變,是因感情受挫;有人說,陳玉珍真的變了,如今她愛打扮,一度還傳去減肥,但包庇電玩業也太扯了。

陳玉珍的先生蕭丁苑是澎湖人,兩人都是念法律出身,一說兩人都是中興法律系的同學或前後期學長、學妹。不過,蕭丁苑沒有考取司法官,只考取司法行政人員,在法務部保護司當過科員、科長,專長在假釋、觀護等方面,在工作滿二十五年後,於九十五年申請退休,翌年還以「兩度的假釋制度之比較研究」,拿到政大社科院的行管碩士學位。

不過,據熟識陳玉珍的友人透露,近年來陳玉珍和她先生已分居多年,但並沒有簽字離婚,由於兩人所生的子女都已成年,夫妻倆感情處於真空狀態,陳女外傳有交往親密的男性友人,不過感情屬私領域,涉及個人隱私,大家都不好說。

蕭丁苑一度很熱中政治,民國八十四年馬英九總統擔任法務部長期間,他曾留職停薪,代表新黨參加第三屆澎湖區域立委選舉,不過得票數只有二千票出頭,敗給了林炳坤,選完後他又申請復職。

蕭丁苑身材高瘦,長相白淨,但個性溫慢;陳玉珍則是急性子、海派個性,友人形容他們夫妻是「十足互補作用」,但是太太的鋒頭總是蓋過先生,雖然蕭也很進取,五十多歲公務員退休了,還去念個碩士學位,但在強勢的太太眼中,還是認為他進取心不夠,本案爆發更注定兩人難到白頭。

陳玉珍九十三年從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調高檢署檢察官,在高檢署服務七、八年,她的個性海派、說話大喇喇,也肯仗義執言,在司法圈口碑不差,會出事當然出乎很多人意料。

二審檢察官的主要工作是蒞庭公訴及再議案受理,陳玉珍除了前陣子蘇建和等三死囚再議案,公然槓上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其勇氣曾受到媒體青睞外,近幾年來她倒是十分熱中於兩岸事務。

「現在看到她出現在檢察長辦公室,都是來報告她要去大陸。」據透露,她一年有將近十次到大陸出訪交流,目前還擔任「台灣海峽兩岸法律扶助協會」副理事長一職,最近一次出訪大陸是在今年九月二十四到二十六日,應大陸台商之邀,由她率團出訪福建,就加強台商投資保障議題進行研討交流。之前她也帶團走訪天津、上海等地台商。她的酒量很好,交流酬宴場合,常讓對岸法界人士印象深刻。

施男通過測謊
機台假代保管真護航

「台灣海峽兩岸法律扶助協會」去年九月才成立,理事長是有富國際集團、經營房地產起家的洪村騫,三位副理事長有陳玉珍、盧嘉辰(立委)及賴素如(台北市議員),這次幫陳玉珍辯護的律師郭學廉,也是該協會副祕書長。

陳玉珍和地產商人走得近,也不是近一、兩年的事,檢舉她長期索賄的施永華,其實也是一位地產商人。

從去年到今年二月,施永華曾三次在報上刊登廣告,指控在民國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間,時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陳玉珍,包庇他經營賭博電玩將近二十案,還說有照片為證;他同時向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舉陳玉珍涉及這起貪瀆案。

施永華刊登廣告後,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曾指示由政風單位先行政調查,不過,陳玉珍則向顏大和喊冤,她坦承認識施永華,但強調沒有收賄,是施永華挾怨報復。

據特偵組調查,陳玉珍是在八十九年,由宜蘭地檢署調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結識施永華,雙方家人互有交情,施永華十多年前以三峽、新莊等地為據點,分別成立永字輩或華字輩的育樂公司,經營小鋼珠等電玩店,由陳姓男子掛名負責人,若是電玩店被警方掃蕩,陳玉珍即利用職務上專業幫施永華護航,再按月向施索取數十萬元保護費,期間長達七年。

特偵組表示,陳玉珍辦案異常,電玩業者又作證每月賄賂她數十萬元,除懷疑另有檢方人員、員警或律師牽線,正調查她是否以「後案併前案」分案制度,將特定電玩業者的案件分給自己「上下其手」,以及是否利用職權向其他檢察官施壓,要求發還辦案查扣的電玩機台。

據指出,陳玉珍二○○二年偵辦施永華在新莊開設的電玩店時,查扣兩百多機台後,委託業者「代保管」,業者卻繼續營業,後來由別的檢察官指揮他轄員警二度破獲。特偵組已調閱卷宗釐清陳玉珍是否藉此方式「假代保管真護航」?

特偵組說,目前辦案範圍超出檢舉人所指的範圍,已查出陳玉珍除收賄外,有藏錢、洗錢、買房子等其他案情,檢方因此曾約談多名證人。辦案人員私下透露,如同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檢舉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向他收賄等案情時,檢方對陳啟祥進行測謊;而這次施男檢舉陳玉珍,檢方為查真實性也測謊,證實他所言不虛。

不理政風人員
施只接受特偵組詢問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指出,檢方辦案期間,曾向板橋地檢署調閱陳玉珍經手的全部電玩案件,包括施所指控的近二十案,但少數案件因年代久遠,已遭銷毀。

陳宏達說,因「檢察官辦案職權大,可獨立行使」,才使陳玉珍有機會收賄,現階段收押陳玉珍後,將會一併清查是否有共犯,特偵組將一本「毋枉毋縱」的精神,憑證據縝密偵辦。

不過,陳玉珍的委任律師郭學廉則幫陳玉珍叫屈,說施某檢舉內容全是子虛烏有,陳玉珍沒有收賄,她日前買房子是以個人資金,絕無涉及貪瀆不法。對於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律師並已幫她向高院提起抗告。

「這個案子如果特偵組不是掌握到一些確切證據,應該不會去聲押陳玉珍,畢竟像她這麼一位個性強悍的女檢察官,又如此資深,口碑、風評也不錯,要聲押她各方考量不夠審慎,會有嚴重後遺症。」資深法界人士分析說。

事實上,特偵組在接獲施永華檢舉後,經過長達一年的蒐證調查,施永華不接受政風人員訪查,只願接受特偵組詢問,他出示七年間每月提款紀錄為證,全部提供給特偵組去查證。

施某檢舉指出,他在二○○○年認識時任板檢主任檢察官的陳玉珍,之後陳女刻意結交,藉偵辦賭博案之便,刻意延攬他被告發案件並拖延結案,私下指點他如何應付檢警偵辦,還故意帶隊將他店內機台貼封條,實為護航。

為了回報,他則以「要不要去吃冬粉」為暗號,不定時招待陳女吃台北知名的頂上魚翅。陳女不但帶子女來吃,還曾打包送朋友,「次數多到數不清。」

施還指控,陳玉珍還常利用下班或假日,到他家吃飯、泡茶、唱卡拉OK,每次都由他開車接送陳女進出;陳女有陣子「手機不太乾淨」,請母親來傳話,他每次都會送車輪牌鮑魚罐頭或魚翅給陳母當伴手禮,逢年過節他還包壓歲錢給陳女父母、子女,並招待陳女一家人去澎湖玩,都由他匯款埋單。

陳玉珍的婆家就在澎湖,陳的先生蕭丁苑也和施永華熟識,媒體在九十六年五月間就曾報導,澎湖峇里灣公司董事長施永華在台北從事房地產生意,因為到澎湖渡假訪友,前往澎湖縣最長的林投沙灘遊賞,對於該處優異的環境相當喜愛,因而決定到澎湖投資水上活動事業,這個友人就是指蕭丁苑。

檢方兵分十路
收賄歷年司法官之最

施永華說,二○○九年他投資天富投顧公司損失近一億元,請教已調升高檢署的陳玉珍該如何催討,陳女竟以介紹律師為由,要求抽佣近三千萬元,他不從,陳女即揚言:「不照辦,就算再議高檢署也不會給你機會。」他花兩百萬元另請律師告天富投顧詐欺,事後果然被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也被高檢署駁回。

施認為陳玉珍貪得無厭,還動用人脈掌握他所有訴訟舉動,才向特偵組舉發陳女惡行,並三度刊登報紙廣告催促特偵組徹查本案。

據了解,特偵組今年初已至板橋地檢署調卷,還出動小發財車載運。今年年中,並約談多名當時曾參與偵辦電玩弊案的板檢檢察官、書記官及事務官。據了解,包括當時跟陳玉珍同組的簡美慧(已升主任檢察官,現借調法務部辦事)及黃明絹檢察官都出庭作證,陳述事實。

其實,在這次行動之前十天,特偵組有先知會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要搜索檢察官辦公室」,在十一月三日由承辦檢察官林豐文指揮檢察事務官等人兵分十路,搜索陳玉珍的辦公室、住居所、租屋等處所。

辦案人員透露,陳玉珍收賄期間,不只檢舉人所指的從民國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間,檢方查出她收賄到九十五年間(升任高檢署檢察官),前後共計七年,收賄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只能用「金額龐大」來形容。

特偵組清查發現,陳玉珍在台北市中正區汀州路和廈門街、新北市永和區有多筆房產,大多登記親友名下,陳玉珍指錢是她自己的,但檢方比對她的薪資收入,懷疑她透過買房洗錢,已凍結她名下數千萬元資產及相關帳戶,將擴大追查資金來源及流向。

辦案人員指出,尚未約談陳玉珍丈夫、子女及父母等人,也尚未查出金錢有流向海外;不過,因陳玉珍近年熱中到大陸交流,也不排除她透過人頭,把錢帶到大陸置產藏匿。

陳玉珍小檔案
年齡:50歲
現職:高檢署檢察官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杜南大學法學碩士、司法官訓練所25期結業
經歷:嘉義、板橋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宜蘭、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曾辦大案: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JOJO林詐欺案、「穎昇八號」漁船走私軍火案、蘇建和再更審蒞庭公訴檢察官

天富投顧慘賠億元
成施爆料導火線

98年9月22日,台北市鬧區西門町突然出現一幅巨大的10層樓廣告,指控股市名嘴林友銘,讓他入會炒股票慘賠數千萬元,呼籲受害者組自救會。到底是誰這麼有錢,花了20萬元在鬧區刊登一個月的廣告,廣告主就是這位自稱遭到林友銘欺騙,損失慘重的散戶施永華。

施永華之所以會出面指控陳玉珍索賄,導火線就是源於此,因追討無門,轉向陳玉珍求助,雙方才撕破臉,演變成爆料、檢舉。

施永華指控,從2007年6月起加入天富投顧當會員,本來加入頭等艙會員是6萬元,後來加碼50萬晉升總統會員,盤中直接專線call-in老師,電話講著講著又遊說大戶再升等,變成代操會員,老師親自控盤代價又是50萬元,前後光是會員費用高達118萬元,又因提供的分析和當時股市落差很大,害他慘賠5,000萬元,他具狀告法院,結果都不起訴。

綽號「蘆洲施」的施永華,受到委屈就會登報或買廣告看板反撲,他曾在97年因不滿被跳票,控告前澎湖縣議員林興俊,並在澎湖4號縣道旁樹立看板,痛罵林欠債不還。

 

辜仲諒電視秀 首搭高鐵逛超市 【2011/12/19 19:40】

 

〔中央社〕企業家辜仲諒應公視「誰來晚餐3」邀請,到屏東單親媽媽家庭用餐。他為了上節目,獻出了許多「第一次」。首度搭乘高鐵的他,驚訝發現自己竟有粉絲,他也第1次踏進台灣超市。

公視實境節目「誰來晚餐3」邀請到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由於地點遠在屏東,辜仲諒首度搭乘高鐵前往,在日本幾乎天天逛超市的他,則是首度踏入台灣超市。

在超市裡,只見他有點慌張找尋食材,他直言「對台灣超市不熟」,並回憶說,當時太太生病在美治療,他獨自在日本帶著2個兒子生活,常在小孩上學後到超市買菜。

但在日本,男人幾乎不上菜場,買菜的都是家庭主婦。辜仲諒對於擠在女人堆中買菜覺得很糗,但也因而認識了幾位日本太太,他笑說,「她們一定常想這個男人怎麼都沒工作,還跟我們在這裡搶菜!」

辜仲諒前往作客的屏東單親家庭有媽媽和2兒1女,這一餐也特別讓他想念在日本唸書的2個兒子。辜仲諒說,與2個兒子在日本一起過日子,從不下廚煮菜的他,為了兒子想吃義大利麵而開始收看日本電視節目學習。

他的廚藝在兒子口中常出現不同評論,他說,「小兒子最捧場,會說我煮的是吃過最好吃的;大兒子比較不同,常會說可以再進步,味道重一點,麵軟一點之類」。

辜仲諒鮮少上電視通告,這次基於公益與單親家庭用餐。錄影前1週,他就在苦思要送給單親媽媽及3個孩子什麼見面禮。針對不同需要,他做足功課才決定,其中,這家老大喜歡畫畫,辜仲諒於是送上梵谷、莫內等大師畫冊,並透露自己從小和台灣名畫家吳炫三學畫。

他更親筆寫下卡片,並附上名片,期望日後孩子若遇上人生的問題,可以找他幫忙。

難得的是,辜仲諒首度在電視鏡頭前,談到自己與父親辜濂松、母親辜林瑞慧的互動,以及和孩子相處之道。更多內容可收看23日晚間9時公視「誰來晚餐3」。
.............................

 

 


辜仲諒英語名:Jeffrey Koo, Jr.;1964年7月-),台灣望族鹿港辜家出身的企業家,生於台北,父親為辜濓松2006年因家族企業中信金購併兆豐金股權(紅火案)。請辭中信金副董事長身份。2008年11月24日搭機主動回台至特偵組說明案情,在2011年承認,他在特偵組的脅迫下做出偽證[1](特偵組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羅織陳水扁家族的罪名)。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E%9C%E4%BB%B2%E8%AB%92

 

...............................................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30125/IssueID/20110420


 

2011年 04月20日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陳明、金延華均作證,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


怕遭押才不實陳述


陳明、金延華昨說,特偵組檢察官不相信辜仲諒不知紅火獲利流向,曾說:「除非紅火獲利和扁案有關,辜仲諒案才由特偵組併辦」。
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2證人恐移送懲戒


律師陳明、金延華(具律師資格)明知陳報狀並非事實,卻仍具名幫辜仲諒遞狀,恐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合議庭將等全案辯論終結後,再決定是否將兩人移送懲戒。...................................................


經歷


辜仲諒曾任職於美國摩根史坦利紐約銀行、日本三菱信託公司和安田信託公司等。



  • 1996年任家族企業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副總經理。
  • 1999年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經理。
  • 2002年任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總經理。
  • 2003年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董事長。
  • 2006年涉入中信金海外結構債交易案,滯留國外。
  • 2008年11月24日自日本返回台灣首度公開說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等案情,並在特偵組做出對扁不利的證詞。

[编辑] 家族


出身於台灣四大家族的辜家。曾祖父為辜顯榮,曾為日治時期,台人唯一的貴族院議員。其父辜濓松與五叔公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共同創立和信集團。二弟辜仲瑩[2]中信證劵中華開發集團總經理。三弟辜仲立中租迪合董事長。


與妻子羅惠玲育有兩子,但於逃亡日本期間於2010年與錢姓女秘書外遇生女[3]


.............................................................


司法病了


公義也病了    公平不見了


只要說都是陳水扁的錯   辜仲諒不必去北所洗冷水澡


收錢有罪  送錢就沒事嗎?


" 案子集中交特偵組,純粹是方便辦案,並非承諾不聲押換取返台。"....Do you believe ?


涉5大案 被通緝近2年


"由於 辜仲諒 妻子及小孩患有特殊疾病,加上提出診斷證明為憑,檢方說,基於人道立場考量,未對辜仲諒做 限制出境或住居限制" ...................


原來左手拿天平,右手拿劍,蒙上雙眼的(臺灣)(地區)司法女神      蒙眼果然是真的



-------------------------------------------------------------------------


2008/11/24 夜間11:05 辜仲諒1億元交保 【23:11】


  〔本報訊〕被通緝2年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今日上午從日本搭機返台,在11時許被銬上手銬後,進入特偵組應訊,長達近12小時偵訊後,辜仲諒以1億元交保。

辜仲諒在出特偵組後,按照事前擬好的演講稿表示,「希望能直接面對司法調查,將過去的相關事實釐清,更希望讓這些事情對中信金的影響降到最低,其他相關細節,因偵查不公開,奉檢察官之指示,不便對外說明,謝謝各位,辛苦了。」隨即不發一語,步入車內離開特偵組。

辜仲諒返台引發的「條件交換說」,檢察總長陳聰明說,檢察官事前不會知道辜仲諒要說什麼,不可能和他交換條件,至於案子集中交特偵組,純粹是方便辦案,並非承諾不聲押換取返台。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亦表示,辜仲諒應訊身分是被告,今天是主動到案這是特偵組的首次訊問,「沒有」談妥條件。


相關新聞請見︰

陳雲南:辜仲諒相關案件移交特偵組接辦

辜成允坦承 四億佣金匯美

辜仲諒滯留日本 檢列重要證人

扁聲明 未與辜仲諒密會

二次金改風雲/插旗兆豐金 中信辜家一身腥

中信金案 張明田等3人判刑

 

 


   



中信金案 張明田等3人判刑


2008-1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8/today-fo7.htm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控案,合議庭以違反銀行法和證券交易法、且犯罪所得各達一億元以上為由,判決被告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有期徒刑八年,前法務長鄧彥敦有期徒刑七年二月,中信銀前財務副總林祥曦有期徒刑七年六月,還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代理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俊仁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據了解,承辦本案檢調人員得知合議庭未做無罪判決,鬆了一口氣,認為有助整頓金融體系的市場秩序。

 

至於本案另外三名共犯,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策略長林孝平和前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因為拒不到庭應訊、且滯留海外,已分被北檢發布通緝,檢調認為目前應滯留日本等國。

 

本案檢方共起訴六罪,其中五罪屬證交法,一罪為銀行法,分別是銀行法背信罪、證交法的間接影響股價操縱行為罪、非常規交易罪、背信罪、內線交易罪、相對委託罪,合議庭認定有罪部分為銀行法背信罪,及證交法的間接影響股價操縱行為罪,最後依較重的銀行法背信罪論處。

 

判決指出,合議庭認為中信金控想在兆豐金控召開股東會前,短期內大量取得兆豐金股份,以拿下兆豐金部分董監事席次,但又想控制購股成本,遂透過中信銀香港分行購入巴克萊銀行所有的兆豐金股票結構債,再低價轉售紅火公司。

 

合議庭表示,中信銀香港分行低價賣出連動債,使銀行損失約十億元台幣,合議庭認定中信金的做法,屬間接操縱股價,讓中信金能以每股二十三元到二十四元間的價格,購入兆豐金股票,已違反銀行法和證交法。

 

張明田等三人曾遭檢方認定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獲准,後來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准予交保,檢方不服數度抗告,其間北院多次交保裁定遭高等法院一再撤銷發回,最後北院決定三人共以一億二千五百萬元交保,檢方才暫停抗告。


..........................................

配合越方如陷害扁 辜仲諒終自食惡果 紅火案一審被重判9年



東森新聞 2010-12-10

紅火案一審被重判9年的辜仲諒,被定罪的原因竟然是他返國前的錯誤自白書。原來當時紅火案獲利十億,但其中三億流向不知去向,辜仲諒和律師商量,決定先說知情,以換取避免回台被羈押,沒想到這一「錯誤自白」,等於承認拿了中信金的3億元,成為一審被判重刑的原因。辜仲諒兩年前返台,表示要把紅火案說清楚講明白,不過一審卻被判了9年重刑,他大喊冤枉,說自己當初會承認知道三億流向,是律師教他這麼說的,為的就是避免回台被羈押。

兩年前辜仲諒回台,其實有和律師沙盤推演,當時扁案正如火如荼進行,律師跟他分析,由於紅火案歸地檢偵查加上辜仲諒是通緝犯,如果堅持對三億元流向不知,通常到案都會被羈押,交保機會不大。

而如果辜仲諒先承認三億元是給扁家,由於扁案是歸特偵組偵查返台後交保機會比較高。其實辜仲諒一開始根本不知情,但卻推說知情是給扁家,被檢警查出不知流向的這三億元,其實是他的妹婿陳俊哲拿走的。

而這第一時間的錯誤自白,也成了辜仲諒一審被判重刑的關鍵。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


蘋果日報 2011年 04月20日 【賴心瑩╱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
陳明、金延華昨說,特偵組檢察官不相信辜仲諒不知紅火獲利流向,曾說:「除非紅火獲利和扁案有關,辜仲諒案才由特偵組併辦」。

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
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

並依特偵組意見

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章嘉活佛舍利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