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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雜誌復刊號上,主編金恒煒發表了長文「真實的故事:周美青事件——我的正義法庭」,詳述周美青事件始末


 


(看完自行思考)真實的故事  我(金恒煒)的正義法庭  金恒煒2010/11/14 用「方法學」考訂「馬英九...案與周美青...案」事件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04722 (看完 自行思考 相信與否 自己判斷)


原文見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04722 (看完 自行思考 相信與否 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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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金恒煒)要舉馬克思抓特務的故事當結。馬克思在倫敦時,遭受來自德國動物學教授卡爾.佛特克(Karl Vogt)的粗暴攻擊。一九六○年一月佛特克出了小冊子,指控馬克思向德國投誠的革命分子勒索,在瑞士印假鈔。


馬克思怒而告官,要司法替他爭取公道,但遭德國法院三次拒絕受理。不得已下馬克思在是年十一月自己出錢出版了《佛特克先生》,指控佛特克是拿破崙三世的職業打手;當時許多讀者和馬克思朋友的看法都一致,認為這一切最好留給歷史去裁決。


 


一八七○年普法之戰,法蘭西帝國在色當之役慘敗崩潰,事後法國共和政府出版第二帝國的檔案——根據李卜克內西(Wilhelm Liebknecht)之說,則是法王宮廷文件櫃遭公開,赫然發現一八五九年八月佛特克向拿破崙三世支領五萬法郎的收據(一說四萬法郎)。


 


(參見《到芬蘭之路》與《回憶馬克思》兩書),從而見到天才人物在蒐集資料和分析事物方面令人嘆為觀止的周到功夫。(《到芬蘭車站》,漢譯,時報出版社,頁二三九)


 


 


  「馬克思是天才,」恩格斯說:「我們其他人最多只是有才華而已。」


 


 


 


天才如馬克思,不能在法庭中獲得正義,只好坐在斗室中,成立自己的正義法庭;出書十年之後,正義就還諸天地了。


 


 


同樣的,馬英九的「....學生」所造之孽,政治上沒有清算,台灣民主也沒有能力進行轉型正義,不過至少他的「自述」把自己釘死在「留學生的十字架」上。(馬英九把《波士頓通訊》內的文章集結成書,書名是《留學生的十字架》。夠反諷罷!)


 


 


 


那麼周美青告我(金恒煒)誹謗,我們對台灣司法毫無信心;不過,她告輸了是輸,告贏了也是輸;至於我(金恒煒),贏了當然是贏,輸了也是贏;在「正義法庭」上,人民就是裁判,事實會做出證明。至於真相,也一定有大白的一天,只在時間遲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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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 鯨魚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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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嘉活佛舍利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