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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 賄選!!!!!!!!!!


國民黨 賄選!!!!!!!!!!


國民黨 賄選!!!!!!!!!!


 


 


中央社〕國民黨嘉義市議長林承勳因議長選舉賄選案被通緝,今天主持議會臨時會後,嘉義縣調查站帶回偵訊。林承勳複訊時,行使緘默權,檢方依有串供之虞,晚上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王輝興表示,嘉義市議會議長選舉疑似賄選案,除國民黨市議員張敏琪收押禁見,國民黨市議員傅大偉與母親傅曾小榮,及疑似擔任中間人遊說的戴姓、李姓建商均被交保候傳。賄選案嫌疑人林承勳多次傳喚及拘提未到。

檢調昨天下午對林承勳發布通緝,林承勳上午現身議會主持臨時會後,隨即被嘉義調查站幹員帶回偵訊。

檢調指出,林承勳坦承有拜託2名建商向傅大偉請託,但沒有提到金錢。雖曾與建商、傅大偉一起吃飯,並沒有提到議長選舉。而且交保的戴姓建商也稱與傅大偉熟識,自告奮勇去請託;自己沒有要求。

檢調表示,已收押禁見的張敏琪供稱,去年8、9月間,林承勳曾打電話邀約傅大偉至自己的服務處泡茶,後來有1陌生人帶茶葉袋到場,並欲交給傅大偉被拒絕。事後,傅大偉指出茶葉袋內是錢才拒收。

檢調說,針對張敏琪說法,林承勳否認曾打電話給張敏琪,更沒有邀約傅大偉泡茶。

林承勳下午移至嘉義地檢署複訊,對於承辦檢察官王輝興訊問,他行使緘默權,不願陳述任何意見。檢方依涉嫌重大及有串供之虞,晚上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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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市議長選舉賄選案,昨天有驚人進展,市議員張敏琪疑為新任議長林承勳向議員傅大偉居間遊說,價碼開到300萬;戴姓及李姓建商則供稱,傅大偉的母親傅曾小榮收取落敗議長蔡貴絲陣營200萬元賄款,傅大偉母子晚間被裁定30與20萬元交保,張敏琪被聲押獲准。

由於相關事證指向新當選的議長林承勳,檢方昨天傳喚林承勳到案說明,但林承勳不在家。檢方表示,若屢傳不到,不排除直接拘提。

市議會議長林承勳及2議員連遭檢方傳喚,昨有9名議員完成連署召開臨時會,已決定3月10日起召開2次臨時會10天,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民意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議會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檢察長洪光煊指出,市議會如決議召開臨時會,檢方會尊重,但賄選案照常偵辦。

檢調前天傳喚居間遊說的戴姓、李姓建築商,2人坦承有人請他們遊說傅大偉支持林承勳,進而以手勢比出「3」(300萬元),但傅大偉拒絕,李姓建商加碼比出「5」(500萬元),仍遭拒絕,檢察官訊問後,各以10萬元交保。2人並指稱傅大偉母親傅曾小榮傳聞收到落敗議長蔡貴絲陣營200萬元,傅大偉只好支持蔡貴絲。

檢方指出,有人指稱議員張敏琪曾居間向傅大偉開出300萬元遊說支持林承勳,前晚由縣調查站傳喚到案,張敏琪否認,檢察官昨天凌晨2點偵訊後,改列被告,當庭逮捕。

縣調查站昨天中午前往傅大偉服務處及住處搜索,但未查獲具體事證,2人否認收錢,檢方改列被告,檢方擴大偵辦蔡貴絲陣營是否也涉及賄選情事。





【2010/03/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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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2011-01-14 19:4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4日電)嘉義市議長林承勳被控涉賄選,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同案被告嘉市議員張敏琪被判處3年6月、褫奪公權2年,另2名被告則免除其刑。全案可上訴。林承勳、張敏琪及2名建商被控涉及去年3月1日嘉市議長選舉賄選案,檢方偵查終結後,將4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宣判,認定林承勳分別與張敏琪、2名建商涉向嘉市議員傅大偉行求賄賂被拒;審理過程中,2名建商坦承涉案,已有悔悟,依證人保護法規定,免除其刑。合議庭認定,林承勳在議長選舉前,得知張敏琪與傅大偉感情甚篤,於民國98年10月初以電話聯繫張敏琪邀傅大偉至張的服務處泡茶,後來有1名男子帶著裝新台幣300萬元的茶葉紙袋,欲交給傅大偉被拒絕。判決指出,張敏琪事後又利用與傅大偉聚餐機會,遊說支持林承勳選議長,並比出3的手勢,意為300萬元;張敏琪另致電傅大偉,表示有事找他,傅在服務處等候時,有1名男子到場欲交付現金300萬元,也遭傅大偉拒絕。判決表示,林承勳知悉1名戴姓建商與傅大偉交情深厚,希望能代為拉攏傅大偉。戴員分別於98年10月、11月間,利用聚餐機會,向傅大偉遊說支持,表示林承勳不會食言,並以300萬元向傅行求賄賂。另一方面,林承勳得知1名李建商與傅大偉同為獅子會會員,感情不錯,林承勳希望代為拉攏傅大偉,尋求支持。判決指出,李員分別於98年11月及99年2月間,利用聚餐機會,向傅大偉比出3、5的手勢,意指300萬元、500萬元,遊說支持;但傅大偉表示母親已答應支持嘉市議員蔡貴絲,搖頭拒絕。本案判決後,全案仍可上訴。1000114涉賄選判刑 嘉市議長要上訴(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4日電)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嘉市議長賄選案,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處議長林承勳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 3年;林承勳下午未到庭聆判,僅透過辯護律師表示,將上訴到底。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下午針對被告林承勳、嘉義市議員張敏琪及2名建商涉嫌嘉義市議長選舉賄選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進行宣判。合議庭除判決林承勳、張敏琪2人有罪外,2名涉案建商因受證人保護法保障,除免除其刑,並解除2名建商的住居、出境、出海等限制。林承勳的辯護律師蔡碧仲,在聆聽判決結果後,以手機與林承勳取得聯繫,由林承勳授權辯護律師代為發言,表示全案將上訴到底。蔡碧仲指出,此案判決過程充滿程序瑕疵,被告在審前遭羈押,辯護人在起訴過程中提供同案被告不在場證明等證據,但均不被採信,當事人認為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將於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1000114(資料照片)中央社記者江俊亮攝 10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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