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6日-台灣演義 - by TaiwanYes.com - 按此可自動連續觀看YouTube影片


 



 


美麗島事件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9%BA%97%E5%B3%B6%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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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當時國民黨政府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於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台灣高雄市發生的一場重大官民衝突事件。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組織群眾進行示威遊行,訴求民主自由。其間發生一些小衝突,但在民眾長期積怨及國民黨政府的高壓姿態下卻越演越烈,竟演變成官民暴力相對,最後以國民黨政府派遣軍警全面鎮壓收場,為台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官民衝突。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審判,甚至一度以叛亂罪問死,史稱「美麗島大審」。最後在各界壓力及美國關切下,終皆以徒刑論處。


此事件對台灣之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使得國民黨不得不逐漸放棄遷台以來一黨專政的路線以應時勢,乃至於解除38年的戒嚴、開放黨禁報禁,台灣社會因而得以實現更充足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並且伴隨著國民黨政府的路線轉向,台灣主體意識日益確立,在教育文化、社會意識等方面都有重大的轉變。


 


高雄事件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人權紀念委員會」以此申請集會。11月30日正式向高雄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舉行遊行活動,但一直都未獲批准。在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士決定依原定計畫在高雄舉行遊行。


12月9日,人權日的前一天,執政當局以將舉行演習為由,宣佈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實為針對《美麗島》可能舉辦的遊行活動進行監控。當日,兩名《美麗島》的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在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被警察逮捕。《美麗島》工作人員在得知消息後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一直到次日凌晨,兩人才被釋放。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憤,也使得一些原本並未計畫參加12月10日遊行的黨外人士,也立即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月10日人權紀念日傍晚時分,來自美麗島雜誌社各地服務處的成員和支持者搭乘遊覽車相繼抵達高雄。正副總指揮施明德姚嘉文則在辦公室規劃遊行路線。下午4點多,黃信介自台北搭火車南下,當火車抵達高雄車站時,黃信介與南部警備司令常持琇交談,常持琇答應黃信介的請求,提供演講場地,以避免衝突事件的發生。


晚上6點,遊行隊伍出發,現場開始分配布條及火把,常持琇與黃信介隨即抵達現場,但同時常持琇卻被民眾攻擊,連帽子都打掉(此次攻擊可能不是有計畫或幕後有人指使,也並非一定是民眾自發性行為),常持琇一怒之下改變方針,拒絕出借場地,並下令出動鎮暴部隊。由於原定集會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封鎖,遊行隊伍只能臨時改變集會地點,即現今新興分局前中山一路中正四路口的大圓環。在到達後由黃信介首先發表談話,但很快整個大圓環就被鎮暴警察包圍。演講完畢,黃信介同總指揮施明德與姚嘉文出面與警方談判,要求警方允許他們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11點,並要求撤回鎮暴部隊,讓警察可以到現場維護秩序;但經副司令張墨林請示的結果,談判要求被駁回。


晚上8點半,鎮暴警察在遊行現場開始噴射催淚氣體,現場民眾開始騷動,由大圓環移向中正四路,在南台路口的封鎖線前方與憲警爆發嚴重衝突,雙方均受傷慘重。當民眾衝破第一道封鎖線時,施明德要求群眾撤回服務處,但現場已經完全失控,群眾繼續衝撞高雄市第一分局,當時人數粗估約10萬人。後來民眾退回服務處,張俊宏見現場氣氛稍息,站上宣傳車要求迅速解散,但眾人仍留在現場傾聽呂秀蓮演講。黃越欽立即與常持琇交涉,要求先行撤離鎮暴部隊以勸退民眾解散,但常持琇堅持先行驅離民眾,談判陷入僵局。


晚間10時左右,裝甲車及警隊聚集於中山一路,釋放催淚瓦斯,鎮暴部隊同時手持盾牌逼近行隊伍,在場民眾還以石塊及棍棒攻擊,雙方更發生更大規模的衝突,同時有不明人士攻擊民宅,直至半夜民眾才逐漸解散。


事件發生後的12月12日,警備總司令汪敬煦下令拘捕高雄事件的相關嫌犯及人士,12月13日清晨六點,軍警懲治人員展開全島同步的大逮捕,政府陸續追捕黨外人士。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人,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在張德銘、陳繼盛等人的協助下,被告聘請辯護律師,最後組成一個15人的律師團,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最後判決結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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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美麗島 ◎ 陳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today-o1.htm

◎ 陳菊



一九七九是台灣的關鍵年。年初民主人士匯聚橋頭,發起台灣戒嚴後第一場示威遊行;隨後一年以內,黨外南北串聯,終於在年尾引動美麗島事件。從橋頭到美麗島,在那一年,高雄,就是台灣歷史的大舞台。


美麗島迄今,三十個年頭過去了,美麗島也從不可言說的禁忌,到現在載入小學生的教科書,但除了歷史敘事的再度陳說以外,我們如何在這個年代,更深層地重新檢視事件不變的意義?


我想,美麗島在當今的第一個意義,是「團結無私」。


在一九七九年,透過美麗島雜誌社,讓黨外的力量不分彼此,南北串聯、一致行動,才能捲動足以震撼當權者的力量,也因為這股團結產生的力量,讓全國人民受到感動鼓舞,終於成功開啟自由台灣。


在那個時間點上,就是因為團結,才能勝利,而在今日亦然。只有捐棄個人的名位,停止無謂的攻訐與伐異,緊密團結,才能為台灣再創新局。


美麗島在當今的第二個意義,是「尋求共識」。


在三十年後,當初的同志,雖然大多仍在並肩作戰,而也有許多走上不同的道路,但在一九七九,因為有民主作為一樣的核心價值,我們共同奮戰,才能衝出現在多元並陳、彼此包容的空間。


今年在美麗島三十週年的系列紀念活動中,我們將在十二月十二日舉辦「民主圍爐」,在當初負責鎮壓的新興分局裡,邀請美麗島的各界參與者團聚,以展現我們重新為台灣謀求和解與共識的誠意。希望透過不斷的努力,我們能再度凝聚跨越全民的共識,讓民主真正成為台灣社會恆常不變的公約數。


美麗島在當今的第三個意義,是「奮進不懈」。


在事件發生後,我們也曾經面對最冷的寒冬,全島性的大逮捕,以及最嚴酷罪刑的威脅,一時間民主運動似乎暫挫;然而很快地,黨外力量再度站起,較以往更加壯大。我們可以看到,最壞的時候,往往也是最美好契機誕生的時刻。


在政權再度輪替後,我們曾經灰心喪志、自我懷疑,面對新政府種種忽視草根、輕率民主的作為,更深感無力。但因為我們能夠再度鼓起勇氣、深自檢討、繼續前行,於是能夠重新站穩腳步,在今年的縣市大選中取得勝利,成功為台灣人民表述心聲。


從一九四九到一九七九,經過了慘酷陰森的三十年;而一九七九到二○○九,又是三十年,美麗島的發生,就像是台灣命運的折返點。也期待三十年後的今日,我們能夠奮進不懈,讓台灣持續走在民主的上升坡段上,迎向未來一個又一個的三十年。


 


(作者為高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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