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兒辜仲諒你倒成了大慈善家 之前我們看報紙的人都是傻子嗎?http://how9999you.pixnet.net/blog/post/271656536
陳玉珍陪越方如去日本4次兼報公帳旅遊 叫辜仲諒用(紅火案)回台特偵組做偽證羅織陳水扁總統的罪名 陳玉珍是越方如好友 (陳玉珍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按月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的賄款,予以護航,同時涉嫌洗錢。) 越方如陳玉珍在東京停留兩天,往返辜仲諒日本住處四次
陳玉珍是越方如好友 (陳玉珍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按月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的賄款,予以護航,同時涉嫌洗錢。)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7%8E%89%E7%8F%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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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週刊
關鍵13天:辜仲諒返台內幕
商業週刊 更新日期:"2008/11/26 16:27" 文/林瑩秋、江元慶、溫建勳
步出私人專機VJS656的那一刻,辜仲諒還是被註銷中華民國護照的「通緝犯」。
那一天阿扁被收押,24小時不到,檢察官在東京密會辜仲諒…..13天後一架專機,飛抵桃園機場。辜仲諒回來了!他提了什麼要求,讓情勢大逆轉?為何一樁土地案,讓通緝犯變回銀行家?
步出私人專機VJS656的那一刻,他還是被註銷中華民國護照的「通緝犯」。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上接近十點,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專機,低調從東京回到桃園機場,結束七百二十天的逃亡日子。
然而,各界不解:既已選擇逃亡,辜仲諒為何要回來?
事情發展的急轉直下,關鍵就在於十月二十日,辜仲諒的叔叔、台泥董事長辜成允主動向特偵組坦承,在龍潭購地案中,他送了四億元「佣金」給扁家,而把案子轉介紹給他的就是辜仲諒。辜仲諒與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說好,他只是依約依購地進度分批執行匯錢。
辜成允開的第一槍,不但把整個辜家兩房與扁家的政商關係,一次全部攤開,而且龍潭案,一連串的矛頭轉向辜仲諒,辜仲諒為何是中間人?他和陳水扁家是什麼樣的關係?為何又要轉介給辜成允?而全案八十億元轉介的五%佣金四億元,他知道嗎?
特偵組既然從辜成允口中得知辜仲諒的角色,自然也希望能循著辜仲諒這條線,找到扁家的線頭,讓案情有所突破。
檢調緊鑼密鼓一天一天收網,十月二十四日,檢方出手。在特偵組大動作搜索中信、開發金、元大三大金控後,主動約談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見過大風大浪,身經百戰的他,進入特偵組依然很鎮定,而且很進入狀況的表示:「我要他(辜仲諒)回來,他就一定會回來,但他到底做了什麼事?你們要辦他什麼案?我並不知道!」
不過,當特偵組一路攤開各種匯款及龍潭購地案的紀錄,據轉述,當辜濂松聽到、看到這麼多東西,臉色大變,有好幾分鐘說不出話來。
此時,特偵組打出「企業自首可以免刑」,意即如果去日兩年的辜仲諒此時願意回來,而且對各界最關注的扁家受賄及海外洗錢等案有所貢獻的話,或許可以讓通緝不得歸的辜仲諒,反有脫身的機會。就是這場密談,埋下辜仲諒回台的伏筆,而有之後的「辜仲諒返台關鍵十三天」。
十一月十一日,前總統陳水扁因多案涉嫌收賄及貪污,被聲請羈押。這一天,當陳水扁聲押後被漏夜偵訊時,聲押庭破天荒開了十一個小時,直到十二日清晨七點多才裁決羈押。但主要的聲押檢察官中,越方如在凌晨四點鐘就悄悄退席,由朱朝亮頂替。
這位女檢察官越方如,在阿扁案中主要偵辦「二次金改」。當時兆豐金就是在二次金改政策下,被各方最覬覦的合併對象,覬覦者包括中信金,才會引發後續大風雨。她對於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紅火案十分熟稔。在這麼重要的聲押過程中,越方如竟然先行退席?
其實,因為她佈局的另一線索正在開展。檢方兵分兩路,因為扁案必須突破更重要的關鍵人,而辜仲諒顯然是關鍵的最後一塊拼圖。於是,就在檢方收押陳水扁的二十四小時內,她束裝前往日本,密訪的對象就是住在日本郊區,東京都世田谷區上野毛車站一帶的辜仲諒。
越方如在東京停留兩天,往返辜仲諒日本住處四次,希望在辜身上盡速找到答案,讓扁案也能迅速偵結。而收押陳水扁後,特偵組偵辦扁案的壓力,頓時也給了辜仲諒「解套通緝犯身份」的談判空間。
在上野毛的住宅中,辜仲諒提出回台自首的三個條件:第一,不限製出境;第二,不上手銬;第三不收押。至於交保金不管多少,他都沒有意見。
一個逃亡海外的通緝犯,為何返抵國門可以不被羈押?而且也沒限制居住範圍?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莊柏毅指出,一般通緝犯因為已有逃亡事實才會被通緝,所以就訊後,多數都會收押,但辜仲諒這個案子,明顯是雙方談好的特例,而且沒有限制住居,能夠在報備下出國探視兒子,更是特例中的特例。
鴻建法律事務所律師鄧翊鴻也表示這不常見,「是辜仲諒對特偵組辦案有貢獻,雙方有默契,事先安排好的!」
不過,法律賦予檢察官這項權力的裁奪權。基於辦案的急迫性,特偵組為了換取辜仲諒的更大合作可能,給予相當的禮遇。
兩天的東京密會,雙方雖然各自攻防,但知情人士表示,最後還是達成三項默契協議:一不收押,二不限製出境,三是辜仲諒涉及的六案並陳,共同審理。
雙方取得共識後,越方如即刻飛回台灣,佈局關鍵人物辜仲諒的回台。
一位法界人士因此形容:辜仲諒律師採取的策略應該是,把辜仲諒和中信金幹部,在「紅火案」中被檢察官指控的背信行為,解釋成「是為了行賄」,如此一來,就能讓整個案子完全翻盤,靠著做證扁家收賄,將原本看似無解的背信罪,從中找到解方。
檢察官的策略,與辜仲諒的盤算,在「扁家收賄案」上找到了交集。因此,雖然辜仲諒銬著手銬踏進特偵組,歷經十二個小時的偵訊,但是,最終結果卻是依雙方「東京密會」的協商默契,照劇本一路演出到底。
這晚十一點零五分,在偵訊十二個小時後,他被以一億元交保。辜仲諒終於回到兩年未踏進的台北士東路千坪豪宅中,依習俗吃了一碗豬腳麵線,度過他生命中最關鍵的一天。
困擾他兩年的通緝犯身份被解套了,這是辜仲諒回台的第一步。同時他也帶回兩大影響:一,前任元首涉嫌收賄案的突破;二,中信金控兩年前意外受挫的接班問題,也可明朗化。
風風雨雨中,辜仲諒回來了,通緝犯變回銀行家。此刻,全台灣大概沒有誰敢說,不認識辜仲諒了。接下來,漫長的司法之路才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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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英犬「越方如」 涉洩案情給陳玉珍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20121124102
7年索賄鐵證全都錄 電玩大亨扳倒明星女檢 時報周刊/楊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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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電視秀 首搭高鐵逛超市 【2011/12/19 19:40】
公視實境節目「誰來晚餐3」邀請到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由於地點遠在屏東,辜仲諒首度搭乘高鐵前往,在日本幾乎天天逛超市的他,則是首度踏入台灣超市。
在超市裡,只見他有點慌張找尋食材,他直言「對台灣超市不熟」,並回憶說,當時太太生病在美治療,他獨自在日本帶著2個兒子生活,常在小孩上學後到超市買菜。
但在日本,男人幾乎不上菜場,買菜的都是家庭主婦。辜仲諒對於擠在女人堆中買菜覺得很糗,但也因而認識了幾位日本太太,他笑說,「她們一定常想這個男人怎麼都沒工作,還跟我們在這裡搶菜!」
辜仲諒前往作客的屏東單親家庭有媽媽和2兒1女,這一餐也特別讓他想念在日本唸書的2個兒子。辜仲諒說,與2個兒子在日本一起過日子,從不下廚煮菜的他,為了兒子想吃義大利麵而開始收看日本電視節目學習。
他的廚藝在兒子口中常出現不同評論,他說,「小兒子最捧場,會說我煮的是吃過最好吃的;大兒子比較不同,常會說可以再進步,味道重一點,麵軟一點之類」。
辜仲諒鮮少上電視通告,這次基於公益與單親家庭用餐。錄影前1週,他就在苦思要送給單親媽媽及3個孩子什麼見面禮。針對不同需要,他做足功課才決定,其中,這家老大喜歡畫畫,辜仲諒於是送上梵谷、莫內等大師畫冊,並透露自己從小和台灣名畫家吳炫三學畫。
他更親筆寫下卡片,並附上名片,期望日後孩子若遇上人生的問題,可以找他幫忙。
難得的是,辜仲諒首度在電視鏡頭前,談到自己與父親辜濂松、母親辜林瑞慧的互動,以及和孩子相處之道。更多內容可收看23日晚間9時公視「誰來晚餐3」。
夜間11:05 辜仲諒1億元交保 而同案被告曾聲請羈押獲准 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有期徒刑八年,前法務長鄧彥敦有期徒刑七年二月,中信銀前財務副總林祥曦有期徒刑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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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英語名:Jeffrey Koo, Jr.;1964年7月-),台灣望族鹿港辜家出身的企業家,生於台北,父親為辜濓松。2006年因家族企業中信金購併兆豐金股權(紅火案)。請辭中信金副董事長身份。2008年11月24日搭機主動回台至特偵組說明案情,在2011年承認,他在特偵組的脅迫下做出偽證[1](特偵組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羅織陳水扁家族的罪名)。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E%9C%E4%BB%B2%E8%AB%92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30125/IssueID/20110420
2011年 04月20日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陳明、金延華均作證,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
怕遭押才不實陳述
陳明、金延華昨說,特偵組檢察官不相信辜仲諒不知紅火獲利流向,曾說:「除非紅火獲利和扁案有關,辜仲諒案才由特偵組併辦」。
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2證人恐移送懲戒
律師陳明、金延華(具律師資格)明知陳報狀並非事實,卻仍具名幫辜仲諒遞狀,恐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合議庭將等全案辯論終結後,再決定是否將兩人移送懲戒。...................................................
經歷
辜仲諒曾任職於美國摩根史坦利、紐約銀行、日本三菱信託公司和安田信託公司等。
- 1996年任家族企業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副總經理。
- 1999年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經理。
- 2002年任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總經理。
- 2003年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董事長。
- 2006年涉入中信金海外結構債交易案,滯留國外。
- 2008年11月24日自日本返回台灣首度公開說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等案情,並在特偵組做出對扁不利的證詞。
[编辑] 家族
出身於台灣四大家族的辜家。曾祖父為辜顯榮,曾為日治時期,台人唯一的貴族院議員。其父辜濓松與五叔公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共同創立和信集團。二弟辜仲瑩[2]為中信證劵與中華開發集團總經理。三弟辜仲立為中租迪合董事長。
與妻子羅惠玲育有兩子,但於逃亡日本期間於2010年與錢姓女秘書外遇生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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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病了
公義也病了 公平不見了
只要說都是陳水扁的錯 辜仲諒不必去北所洗冷水澡
收錢有罪 送錢就沒事嗎?
" 案子集中交特偵組,純粹是方便辦案,並非承諾不聲押換取返台。"....Do you believe ?
涉5大案 被通緝近2年
"由於 辜仲諒 妻子及小孩患有特殊疾病,加上提出診斷證明為憑,檢方說,基於人道立場考量,未對辜仲諒做 限制出境或住居限制" ...................
原來左手拿天平,右手拿劍,蒙上雙眼的(臺灣)(地區)司法女神 蒙眼果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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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 夜間11:05 辜仲諒1億元交保 【23:11】
辜仲諒在出特偵組後,按照事前擬好的演講稿表示,「希望能直接面對司法調查,將過去的相關事實釐清,更希望讓這些事情對中信金的影響降到最低,其他相關細節,因偵查不公開,奉檢察官之指示,不便對外說明,謝謝各位,辛苦了。」隨即不發一語,步入車內離開特偵組。
辜仲諒返台引發的「條件交換說」,檢察總長陳聰明說,檢察官事前不會知道辜仲諒要說什麼,不可能和他交換條件,至於案子集中交特偵組,純粹是方便辦案,並非承諾不聲押換取返台。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亦表示,辜仲諒應訊身分是被告,今天是主動到案這是特偵組的首次訊問,「沒有」談妥條件。
相關新聞請見︰
陳雲南:辜仲諒相關案件移交特偵組接辦
辜成允坦承 四億佣金匯美
辜仲諒滯留日本 檢列重要證人
扁聲明 未與辜仲諒密會
二次金改風雲/插旗兆豐金 中信辜家一身腥
中信金案 張明田等3人判刑
中信金案 張明田等3人判刑 2008-1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8/today-fo7.htm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控案,合議庭以違反銀行法和證券交易法、且犯罪所得各達一億元以上為由,判決被告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有期徒刑八年,前法務長鄧彥敦有期徒刑七年二月,中信銀前財務副總林祥曦有期徒刑七年六月,還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代理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俊仁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據了解,承辦本案檢調人員得知合議庭未做無罪判決,鬆了一口氣,認為有助整頓金融體系的市場秩序。
至於本案另外三名共犯,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策略長林孝平和前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因為拒不到庭應訊、且滯留海外,已分被北檢發布通緝,檢調認為目前應滯留日本等國。
本案檢方共起訴六罪,其中五罪屬證交法,一罪為銀行法,分別是銀行法背信罪、證交法的間接影響股價操縱行為罪、非常規交易罪、背信罪、內線交易罪、相對委託罪,合議庭認定有罪部分為銀行法背信罪,及證交法的間接影響股價操縱行為罪,最後依較重的銀行法背信罪論處。
判決指出,合議庭認為中信金控想在兆豐金控召開股東會前,短期內大量取得兆豐金股份,以拿下兆豐金部分董監事席次,但又想控制購股成本,遂透過中信銀香港分行購入巴克萊銀行所有的兆豐金股票結構債,再低價轉售紅火公司。
合議庭表示,中信銀香港分行低價賣出連動債,使銀行損失約十億元台幣,合議庭認定中信金的做法,屬間接操縱股價,讓中信金能以每股二十三元到二十四元間的價格,購入兆豐金股票,已違反銀行法和證交法。
張明田等三人曾遭檢方認定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獲准,後來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准予交保,檢方不服數度抗告,其間北院多次交保裁定遭高等法院一再撤銷發回,最後北院決定三人共以一億二千五百萬元交保,檢方才暫停抗告。 |
東森新聞 2010-12-10
紅火案一審被重判9年的辜仲諒,被定罪的原因竟然是他返國前的錯誤自白書。原來當時紅火案獲利十億,但其中三億流向不知去向,辜仲諒和律師商量,決定先說知情,以換取避免回台被羈押,沒想到這一「錯誤自白」,等於承認拿了中信金的3億元,成為一審被判重刑的原因。辜仲諒兩年前返台,表示要把紅火案說清楚講明白,不過一審卻被判了9年重刑,他大喊冤枉,說自己當初會承認知道三億流向,是律師教他這麼說的,為的就是避免回台被羈押。
兩年前辜仲諒回台,其實有和律師沙盤推演,當時扁案正如火如荼進行,律師跟他分析,由於紅火案歸地檢偵查加上辜仲諒是通緝犯,如果堅持對三億元流向不知,通常到案都會被羈押,交保機會不大。
而如果辜仲諒先承認三億元是給扁家,由於扁案是歸特偵組偵查返台後交保機會比較高。其實辜仲諒一開始根本不知情,但卻推說知情是給扁家,被檢警查出不知流向的這三億元,其實是他的妹婿陳俊哲拿走的。
而這第一時間的錯誤自白,也成了辜仲諒一審被判重刑的關鍵。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
蘋果日報 2011年 04月20日 【賴心瑩╱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
陳明、金延華昨說,特偵組檢察官不相信辜仲諒不知紅火獲利流向,曾說:「除非紅火獲利和扁案有關,辜仲諒案才由特偵組併辦」。
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
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
並依特偵組意見,
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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